作文、宵禁、訪夜店 北院法官創意審案夠用心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夜店殺警案,前年11月起訴後,歷經一年半審理,首創以交保條件的方法,命令所有被告寫20篇「我是誰?義氣是什麼?」等指定題目的作文,並下達深夜11時到隔天清晨6時必須在家的「宵禁令」等處分,其實,合議庭審理此案處處可見用心。
此案寫下單一命案最多殺人犯的歷史紀錄,審理也不容易,合議庭不僅採全程電子卷證,並特地於深夜低調赴夜店勘驗案發現場,還安排台北大學犯罪研究所規劃修復式司法計畫,評估加害人的真實悔意,與死者家屬的接受度,試圖在被害人家屬與加害人間,搭起溝通的橋樑,以徹底和解、放下仇恨,至今已有2位加害人獲得薛貞國遺孀的完全原諒,另2人還在懇談中,預期也將順利完成。
去年1月初,合議庭首度傳喚、提訊當時已被起訴的全部60名被告,全員到齊開庭,年關將近,在押的17名主要嫌犯的收押期限將屆,無一不想回家過年,只續押仍有串證逃亡之虞的4名主嫌,其餘全部交保,並發放60本作文簿和20個題目,命令60人都要寫,一個月後交卷,同時下達宵禁令,且不得出入夜店、酒店等聲色場合。
而為了釐清案情,檢、警將案發現場各角度拍的監視器、手機影帶,逐格擷圖,完整呈現每個嫌犯在每一秒的每一個動作,每個人從拿起紅龍柱直到離手,都無從抵賴,由於卷證龐雜,合議庭一開始就決定全程採電子閱卷、提示證據,每張證據、筆錄都掃瞄入電腦,透過投影螢幕提證,不僅節省無數影印紙和逐一翻卷提示的時間,也大幅提升開庭效率,多位法官還專程來旁聽觀摩。
合議庭3位法官也特地在前年12月某個深夜,一起輕裝前往夜店大廳勘場,釐清每個攝影角度與所有在場人的相對位置與時間順序,全程只低調通知承辦案件的信義分局到場協助,迴避媒體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