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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前女友裸照至推特 帳號、合影成鐵證

李男與小敏交往時,曾拍下小敏的全裸照,不料分手後,小敏卻發現李男竟將她的數十張裸照PO上網。(情境照)

李男與小敏交往時,曾拍下小敏的全裸照,不料分手後,小敏卻發現李男竟將她的數十張裸照PO上網。(情境照)

2016/04/14 13:0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擔任工程師的李姓男子與女友小敏(化名)交往時,李男曾拍下小敏的全裸照,不料2人去年分手後,小敏卻發現李男竟將她的數十張裸照上傳至社交網站Twitter,供不特定人士瀏覽,憤而控告李男涉妨害風化、加重誹謗等罪,李男原承諾會將照片撤除,但卻食言;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將李男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9月間,小敏接獲友人通知,表示自己的裸照竟被人張貼在網路上,其中不但有數十張小敏的露點照,還有她與前男友的合照,小敏認為遭李男報復,要求李男撤除照片,但李男卻置之不理,她憤而提告。

警方接獲小敏報案後,約談李男到案,當時他承諾會撤下照片,但警方仍依妨害風化、加重誹謗等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檢察官傳喚李男出庭,他原辯稱不認識照片中的被害女子,也否認曾上傳過任何女子的露點照,並稱該Twitter帳號不是他的,但檢察官調查發現,放置小敏裸照的網路相簿內,除了數十張小敏的裸照外,還有小敏與李男的合照,清楚拍下李男面容,檢察官也當庭提示李男承諾撤照的錄音檔,但他仍否認犯行,僅改口說認識小敏,但檢察官不採信李男說詞。

檢察官考量李男散布小敏大量露點照,其中有些還是特寫,屬於猥褻物品,並清楚拍下小敏面容,已構成加重誹謗及散布猥褻物品罪,今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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