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騎士「流氓」公車駕駛和解不成遭起訴
2016/04/06 12: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許姓公車駕駛與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騎士趁公車靠站臨停時,上車與許男理論,許男則認為騎士找碴,不滿騎士耽誤全車乘客的時間,回嗆騎士是「流氓」,吃上妨害名譽官司;台北地檢署勘驗公車行車紀錄器,發現騎士並未口出惡言,認定「流氓」2字已貶損騎士的名譽,今將許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初某早,許姓駕駛開公車行經萬芳醫院站附近時,因行車糾紛與騎士爆發口角,當時騎士趁公車靠站臨停時上車理論,並揚言報警處理,此舉反被許男怒嗆「流氓」。
許男到案後承認以「流氓」形容騎士,指稱騎士為了這種事(指行車糾紛),就讓全車乘客等他,才認為騎士的舉動就像是流氓;騎士則反批許男開公車的方式,差點害他出車禍。
檢方勘查公車內、外的行車紀錄器後,認定騎士當時僅要求報警處理,並未對許男進行人身攻擊或口出惡言,卻反被許男當眾批評是「流氓」,考量許男此舉已貶損騎士的名譽,且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所以將許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