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 300萬交保
新北市長朱立倫愛將、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左),被控長期收受廠商賄賂,為都更案護航,不法獲利758萬餘元,北檢去年11月起訴許志堅等7人,台北地院今開庭後,認為全案唯一在押的許志堅已無羈押必要,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愛將、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被控長期收受廠商賄賂,為都更案護航,不法獲利758萬餘元,北檢去年11月起訴許志堅等7人,台北地院今開庭後,認為全案唯一在押的許志堅已無羈押必要,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許志堅被起訴後,去年12月首度承認利用兒子、胞兄在白手套周麗惠的弘盛公司當人頭員工,月領11萬元乾薪,但只承認偽造文書罪,不承認貪污收賄罪;日前許志堅向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說他患糖尿病、血壓、血脂三高,沒外國護照、家人都在台灣,不會逃亡。
合議庭考量許志堅雖有相當可能性會畏罪逃亡,有逃亡之虞,但已無羈押必要,考量他不法所得700餘萬元,裁定300萬元交保,並予「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