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輸了...律師竟偽造印章硬要上訴 自己反被訴
台中地方法院於2013年4月9日,審理楊姓律師與父親偽造文書一案時,楊姓律師以證人身份,向法庭審判長宣稱,清水合作農場並沒有把不上訴的決議告知他。(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越俎代庖!曾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的楊姓律師,其父親是清水合作農場的理事,清水農場與彰化縣政府打民事官司,二審委由楊姓律師辯護,不料,官司卻打輸,農場決議不上訴,楊姓律師卻硬要上訴,還偽造農場印章提起三審上訴,更糟的是,他還在地方法院審理時,偽證瞎扯農場沒有告知他不上訴的決議,地檢署認為他觸犯偽證罪,今天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楊姓律師受台中市清水合作農場委託,擔任該農場與彰化縣政府請求補償金延遲利息的二審民事訴訟律師,該官司一審判決農場勝訴,彰縣政府要給付8000萬餘元,二審卻判決給付金額大幅縮減至700多萬元。
農場於2012年間,召開理事會會議時,決議不提出三審上訴,並將會議結論告知楊姓律師,不料,楊姓律師卻堅持上訴,並以「通知書」告訴農場,他要提起三審上訴。
農場接到通知書後,仍由理事主席與場長批示不上訴,不料,楊姓律師竟與擔任該農場理事的父親共謀,於2012年1月間,盜刻合作農場的印章,由楊姓律師提起三審上訴,被最高法院發現後,楊姓律師依偽造文書罪判處徒刑6月,其父則判刑4月。
台中地方法院於2013年4月9日,審理楊姓律師與父親偽造文書一案時,楊姓律師以證人身份,向法庭審判長宣稱,清水合作農場並沒有把不上訴的決議告知他,台中地院認為,審判長在審理時,已經告知楊姓律師,有拒絕作證的權力,也告知偽證罪的處罰後果,但楊姓律師仍堅持作證,宣稱農場「他沒有跟我講」,台中地院轉交地檢署偵辦後,地檢署認為楊姓律師偽證屬實,今天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