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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13歲女學生初夜 補教老師兩度上訴遭駁回

台北一名國中少女與補習班老師發生性關係。(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台北一名國中少女與補習班老師發生性關係。(情境照,非本文當事人)

2015/12/27 15:4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28歲蕭姓男子在補習班任教,利用班上一名13歲國中女生情竇初開,前年於教室誘騙對方與己發生性關係,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事證明確,依與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6月,蕭男不服上訴,但兩次上訴都被高院駁回。

法院調查,蕭男於2013年4月7日,趁補習班四下無人之際,利用被害人情竇初開、仰慕老師的心理,帶她到教室發生性關係,經少女向同學透露「我和老師『那個』了。」全案因而曝光。

女學生父母得知此事後,怒不可抑對蕭男提告。蕭男原本向檢警否認犯行,稱女學生是因為告白遭拒,才捏造全案陷害她,但因為少女通過測謊,蕭男說法不被採信,一審被判3年6月徒刑。蕭男雖然兩度上訴,但都被高院認為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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