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轉系吃上官司 科大生冒簽系主任大名
景文科大電子工程系陳姓男學生,2年前為了轉系到資訊管理系,竟在轉系申請書上,自行簽上導師、系主任的大名。(圖擷取自Google Map)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景文科大電子工程系陳姓男學生,2年前為了轉系到資訊管理系,竟在轉系申請書上,自行簽上導師、系主任的大名,向註冊組遞件,台北地院今依偽造私文書罪判陳男3月徒刑,緩刑2年,義務勞務80小時。可上訴。
案發後,台北地檢署原本已將陳男處分緩起訴,但因陳男不知珍惜,未於期限內履行完畢60天義務勞務60小時的緩起訴條件,檢察官只好撤銷緩起訴,將他起訴;到了法院,陳男認罪,法官考量他頗具悔意,也給他緩刑機會。
判決指出,陳男於102年4月,在轉系申請書的「導師意見欄」簽上李姓導師的名字,在「系科組主任審查簽章」簽上張姓系主任的大名,送件後校方發現不對勁,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