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客家事務局前局長涉賄 嗆業者:不給就不要來投標
2015/11/25 20:0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前局長何培才涉於98至99間,利用三峽客家文化園區規劃表演與經營餐廳勞務採購案機會,向業者收賄145萬元,還大膽要求業者在園區以現金交付,並以日後標案為交換,要求得標業者交出經營權,及代繳經營權利金,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陳旭華、李巧菱今天上午指揮新北市調處,持搜索票,兵分五路搜索何宅及業者公司等地,帶回何培才與園區餐廳實際經營者何的準媳,何培才晚間6時30分移送新北檢複訊,媒體追問:「有沒有收錢?」何不發一語,快步走入偵查庭,全案朝貪污、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偵辦。
檢調指出,98年7月辦理義民祭典活動時,何培才向得標業者聲稱為了協助推廣活動,已花了5萬元請媒體刊登新聞,向業者索賄5萬元,廠商交付後,何才同意支付活動合約金;另98年4月、99年5月間辦理海峽兩案客家藝文交流計劃,何培才為獲兩採購案,邀請楊姓業者參與投標,並協助得標;之後再要求楊將標案及合約價金都交出來,讓給他從事旅遊業的親哥哥承作,不法獲利估計約50萬元。
另98年辦理客家文化園區附設餐廳暨禮品店委外經營,何培才見有利可圖,又要求楊姓業者投標,再要求另外兩間公司陪標;業者順利得標後,何除要求業者交出經營權,給準媳婦經營,還凹業者支付經營權利金60萬元,做無本生意。
何培才吃定楊姓業者的公司,靠著客家事務局標案為主要營收來源,還以借款名義,向楊強行強索30萬元,見楊猶豫不決,何還放話:「若不給,以後不要再來投標」;何任期內,楊姓業者共標得客家事務局12採購案,執行後均順利通過驗收,未被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