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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誇張稅務員! 登門索賄300萬遭起訴

    稅務員爆上門索賄,遭到起訴。(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圖與本文無關

    稅務員爆上門索賄,遭到起訴。(資料照,記者許國楨翻攝)圖與本文無關

    2015/11/08 12:55

    〔記者陳慰慈、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國稅局綜合規畫科前黃姓審查員,涉嫌於103年1月退休前,覆核審查稅務時,向甲山林廣告、甲天地實業公司及某記帳士事務所,索賄300萬元,助業者逃漏稅,還大膽用計算機按出欲索討金額,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貪罪證明確,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67歲的黃男,101年間承辦99年度甲天地、甲山林營業所得稅覆核,發現若依國稅局審查,甲天地應非「廣告業」,而是「代銷業」,如變更申報行業別,甲天地98年度應再補近2千萬元稅金,甲山林申報營業稅,稅率也有過低之虞,甲天地、甲山林遂請公司財會顧問留男出面,邀黃男打高爾夫球,協調稅務問題,黃男順勢從中索賄180萬元。

    另承辦煌裕汽車材料公司99年度營所稅覆核時,黃也對煌裕繳納稅金有疑義,把公司行業別從「金屬製造業」改為「汽車零件製造業」,稅額將增加約千萬元,多次前往台北國稅局申報資料的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曾女,向黃探詢,煌裕公司究竟要增補多少稅額才能結案,黃竟在計算機按出「200」數字,曾原以為應補稅額為200萬元,未作回應。

    不久後,黃竟親自登門事務所,跟曾要求應「表示一下」,曾這才恍然大悟,進事務所拿了40萬元現金,但黃嫌少,回說「應是200,那天不是按給妳看了!」覺得索賄金太高,曾欲抽回紙袋,黃見狀後竟砍價「不然少一點,120萬元」,翌日再向曾索討餘款80萬元,大膽索賄毫不遮掩。

    庭訊時,黃男矢口否認索賄,但檢方依相關證述及國稅局提供的卷證,認定其索賄犯行,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他起訴;至於甲天地、甲山林負責人、留男、曾女則獲緩起訴,條件是繳交行賄金額的一成給國庫,分別須繳5萬、13萬、18萬及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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