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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丟彈簧床害撞頭慘死 莽父判刑4年

潘父把哭鬧不休的女兒丟彈簧床,卻害女兒撞頭慘死。(資料照,記者黃佳琳翻攝)

潘父把哭鬧不休的女兒丟彈簧床,卻害女兒撞頭慘死。(資料照,記者黃佳琳翻攝)

2015/11/12 14:1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剛出生50天的潘姓女嬰,今年農曆春節跟著爸爸南下高雄吃團圓飯,父女倆吃完飯後投宿飯店,女嬰卻一直哭鬧不休,潘父一時情緒失控,把女兒抱起丟彈簧床,卻害女兒不幸撞頭慘死,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潘男徒刑4年。

判決指出,潘姓男子(27歲)和楊姓女友同居多年,兩人育有3個小孩,其中潘姓女嬰是最小的孩子;今年農曆春節前夕,潘男打算從台南回高雄吃除夕夜團圓飯,但楊女認為一次要帶3個孩子太累,因此最後由潘男帶著小女兒南下。

除夕夜晚上,潘男和女嬰與家人相聚後,因家中太小住不下,凌晨2點多,潘男帶著女兒投宿飯店,但女嬰一到飯店,就開始哭鬧不休,哄了1個多小時,女嬰還是在哭鬧,潘男情緒失控,竟把女兒抱起約30公分,朝彈簧床摔;女嬰摔到床上後,開始出現呼吸困難,潘男見情況不對,趕緊抱著女嬰搭計程車趕回台南,但女嬰已在途中氣絕身亡。

檢警會同法醫相驗時,發現女嬰頸部後枕部位出現約10元硬幣大小的淤傷、顱內出血,額葉與顳葉有明顯血液覆蓋,推斷應該是撞到後枕部後,導致大腦前側出血,沒有其他致命外傷。

高雄地院審理時,潘男坦承一時情緒失控,把孩子拋到床墊上,但不曉得會違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法官考量到潘男僅國中畢業,教育程度不高,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他徒刑4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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