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男不遵守「走後門」 竟被床伴告性侵...
2015/11/04 20:3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40多歲法國籍攝影師來台工作時,結識20多歲的台灣女子夢夢(化名),「性趣」相投的兩人,雖未發展成戀人,但也曾數度同享魚水之歡,今年初,法男原打算與她肛交,但卻無法勃起,便偷偷採取「正常性交」,直到勃起後才「走後門」,未料,此舉反引起她的不快,吃上性侵官司,台北地檢署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今將法男不起訴。
今年初,夢夢因罹患子宮肌瘤住院開刀,醫生曾交代她術後半年內不能行房,但她不敵法男的甜言蜜語,便答應讓法男「走後門」,未料,心急地法男提槍上陣時卻怯場,始終無法勃起,令女方覺得掃興。
法男為了成功「辦事」,竟不顧她下達的「禁令」,擅自對她採取「正常性交」,直到勃起後再「走後門」,她不滿法男亂來,認為法男不尊重她的意願,揚言提告性侵。
後來法男使出撒嬌攻勢,成功安撫夢夢後,又撒嬌對她說:「剛剛怎麼不讓我射…」;她抗拒不了法男的魅力,只好答應法男再來一次,但堅決要求法男要戴保險套;然而,法男在家東翻西找,好不容易找到保險套後,卻發現尺寸不合,她這時終於按耐不住情緒,氣得掉頭就走,並報案提告性侵。
法男應訊時承認與夢夢嘿咻,但否認違反夢夢的意願,並抱怨夢夢的佔有慾太強,常懷疑他在台灣有其他炮友,但他實際上很專情,不像是夢夢所想的那樣。
檢方認為,如果夢夢真的遭法男性侵,應立即離開報警,但她卻再次嘗試與法男雲雨,因此認定法男的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