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腸伯刺警求饒 法官:先給自己機會才可能
刺警香腸伯何全銘(中)。(資料照,記者吳張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犯殺人案假釋中的何姓男子,平時在台北市艋舺公園擺攤賣香腸,今年初在公園飲酒不滿遭駐衛警取締驅離,竟雙手分持攤車利剪2把,刺傷警員後逃離,審理時,何男哀求法院「判輕一點」,否則其假釋會被撤銷,殘刑部份還要被關2年多,反遭高等法院痛斥犯罪動機惡劣,手段兇殘,教導他應克制自己情緒,因為「唯有自己先給自己機會,別人才有可能給你機會」,今依傷害等罪判他5月徒刑,可易科15萬元定讞。
高院指出,何姓男子被判刑後,除此案傷害罪已判刑確定外,仍須服完先前2年多刑期的殘刑。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於91年間,只為了20元,持尖刀刺殺被害人5刀,傷重不治,遭重判12年,刑期從94年7月1日起到106年3月20日為止,去年12月5日因縮短刑期假釋出獄,今年3月份結婚。
何男出獄後在北市艋舺公園擺攤賣香腸,今年5月7日下午,何男在公園入口處與友人飲酒,北市府公園管理處吳姓駐衛警小隊長、陳姓駐衛警巡邏發現,何男和友人在該處飲酒和棄置酒瓶和垃圾等雜物,即上前勸導何男等人離去,要求勿佔據入口通道。
何男因之前曾遭駐衛警開立勸導單,並將其物品清除,面對又遭取締勸離心生不滿,和駐衛警起口角衝突,何男一怒之下,到旁邊的攤車上取出2把利剪,朝吳姓駐衛警小隊長、陳姓駐衛警咆哮揮舞,並作勢攻擊,吳、陳2人見狀合力上前將何男壓制在地。
此時,何男雖遭壓制,仍不斷揮舞手中利剪,忽然間利剪刺入陳姓駐衛警的右胸,血流如注,吳姓駐衛警小隊長趕緊奪下何男手中利剪,察看陳員的傷勢,何男見狀趁亂逃逸,陳員被送醫急救後幸無大礙。
何男案發後,打算帶著新婚妻子逃亡,但警方3天後就逮捕他,檢方依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將他公訴,一審判他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何男上訴高等法院哀求說,一審判太重,請求判輕一點,並求情表示「我現在什麼都沒有,如果判刑,我的假釋會被撤銷,要執行2年多,請庭上給我機會」。
高院合議庭指出,何男不滿值勤員警勸導,雙手竟分持剪刀共2把朝警方揮舞,並刺傷警員,足見犯罪動機惡劣,且是犯殺人案獲假釋出獄的半年即犯下此案,不宜輕縱,並訓誡何男,若遇到衝突應克制自己情緒,因為「唯有自己先給自己機會,別人才有可能給你機會」,仍依傷害等罪判他5月徒刑,可易科15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