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2次隨機性侵女學生 台中惡狼被起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2歲徐男今年6月在台中市旱溪東路,以假車禍撞倒女大生,不顧女生痛得唉唉叫,抱她塞進後車廂載到汽車旅館性侵,洗劫她打工剛領到4000元薪資,還盜領提款卡內4900元得逞。而徐嫌落網後,以DNA比對又查出他涉及96年高一女生下課後被隨機性侵,洗劫身上23元,檢方一併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徐嫌96年11月6日下午5時許騎機車,在太平樹德12街見高一女生(甲女)獨行,持BB槍逼她強押上機車前踏板,兩腿夾住甲女,載到附近隱密草叢,搜刮身上財物23元,翻找書包財物無果,竟萌生性慾,脫下甲女衣褲原想當場在草叢內解決,甲女極力反抗,又再押上機車,以大衣蓋住甲女的頭,載到太平區租住處性侵,強扣甲女學生證、個人資料,恫嚇不准報警。晚上7時許甲女才回到家,消失的這2小時,父母開始擔心找人,沒想到小孩已歷此人生重大打擊。
甲女回家告知父母隨即報警處理、驗傷,當時採集相關DNA比對,沒找到相符個案,案情陷入膠著。
104年6月27日凌晨3時,徐嫌駕小客車見騎機車女大生(乙女)獨行,因打工半夜下班回家,竟趁夜深人靜故意撞倒她的機車,乙女摔得腦震盪、臉部、四肢多處挫傷、上頟骨及齒槽骨折,倒地唉唉大叫,強將乙女塞進後車廂,載到某汽車旅館內性侵得逞,退宿後又把乙女塞進後車廂,車子在市區繞行,搶走乙女剛領到的4000元,又盜領郵局提款卡4900元得逞,再次花錢又投宿某汽旅,當天下午4時許強扣乙女學生證、鑰匙一串,恫嚇「不得報警,知道學校及住處喔!會以社會事來處理」,下午4許才放乙女自由。
乙女回家身、心劇痛,遲遲說不出話來,以手寫紙條告訴父親「勿報警」,讓父親更覺得奇怪,隨後報警處理查出上情。
檢方依DNA當案比對,意外查出96年這起隨機性侵案,徐某兩案都坦承犯行,檢方依強盜而強制性侵、及加重強盜而強制性侵等多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