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不要是同意」 雇主性侵外傭
2015/10/29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們Happy一下」!陳姓男雇主聘請印尼籍女看護小玲(化名)照顧中風的母親,去年8月底凌晨,陳母入睡後,僅穿內褲的陳男叫小玲到房間,劈頭就說「我們Happy一下好不好」、「做1次給妳500元」等話,雖然小玲回絕,仍遭性侵得逞,陳男事後還辯稱「她笑笑說不要,應是同意」,2人才會發生性關係,高等法院認定陳男說詞不實,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2月,還可上訴。
庭訊時,陳男否認性侵小玲,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但高院認為,小玲在案發後向友人求援,表示遭陳男性侵,應訊時還哭泣不已,且陳男未提出小玲索討金錢等代價事證,因此認定陳男說詞不實,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