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KTV糾纏 竟是為了這檔事...
北市林姓女子日前至錢櫃KTV參加友人聚會,席間友人沒付錢紛紛離去,林女由於最後走,被該店莊姓經理攔下,要求她結帳,林女自認並非主辦卻遭攔阻,氣得扒了對方一掌,遭莊男提告傷害,林女也告莊男妨害自由。(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北市林姓女子日前至錢櫃KTV參加友人聚會,席間友人沒付錢紛紛離去,林女由於最後走,被該店莊姓經理攔下,要求她結帳,林女自認並非主辦卻遭攔阻,氣得扒了對方一掌,遭莊男提告傷害,林女也告莊男妨害自由;台北地檢署勘驗莊男驗傷單,將林女起訴,至於莊男挨告部分,則獲不起訴處分。
今年8月,年約20多歲的林女應友人之邀,前往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歡唱,眾人唱到後來紛紛離去,連主辦者也沒付錢就先走,林女因最後離開,被該店莊姓經理攔下,要求買單。
據悉,林女認為自己並非主辦人,為何要替大家付錢,要求莊男找主辦人要求,並稱對方一定會回來結帳,但莊男仍不讓林女離去,並在店門口拉住林女的手,林女不滿莊男糾纏,一怒之下轉身朝莊男臉頰扒了下去,莊男不甘受辱,驗傷後控告林女傷害,林女則反控對方妨害自由。
台北地檢署庭訊時,莊男表示因對方沒付錢,才會請林女留下結帳,並無妨害自由犯意;林女則稱因莊男拉住她的手,不讓她離去,她一氣之下才會反擊,不是故意要打傷莊男。檢察官調查後,今依傷害罪嫌將林女起訴,至於莊男則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