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開車門騎士受傷 司機硬拗騎太快 高院判刑2月
2015/10/16 13:0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湖塗車主肇禍!張姓休旅車主前年駕車行經新北市樹林區一處僅4公尺寬狹窄道路,停車熄火後逕自打開駕駛座車門,後方的張姓機車騎士及時煞停撞上車門,人車倒地,造成顱內出血、顱骨骨折等傷勢,車主張男肇事後向前來處理警方自首,高等法院今依過失傷害罪判張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
一審認定張男符合自首要件,給予減刑判二月徒刑,但張男不服判決,上訴高院質疑張姓騎士車速過快,該處是僅4公尺的狹路,張姓騎士車速過快,也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有過失責任。
但高院打臉車主張男表示,張男打開休旅車車門即占有馬路四分之一寬度,糾正他說「你開車門時,原本就應該注意後方有無來車的義務,不是嗎?」今仍判他2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