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放寬 身體不佳過境旅客可住宿
2015/10/15 16:0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落實人道精神及實務需要,內政部今天召開的部務會報通過「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修正草案」,放寬過境乘客過夜住宿申請原因,增訂過境乘客因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或因外交禮遇需要而有過夜住宿需求時,可提出申請,以提供相關過境乘客更多的方便。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是考量運輸業者申請過境乘客過夜住宿實務需求,增訂過境乘客因外交禮遇或人道考量需要而衍生過夜住宿需求時,運輸業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過夜住宿的規定。
另外,考量運輸業者對於所搭載的過境乘客負有照料及管理之責,且需辦理過境乘客過夜住宿及下一航程票務相關手續,因此也新增經許可過夜住宿的乘客,其護照或旅行證件經內政部移民署核對確認無誤後交由運輸業者收存保管的規定。
內政部指出,「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將可有效解決運輸業者人道照料及實務作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