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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備隊員與少年互毆 被依傷害罪起訴

    2015/10/14 16:32

    〔記者陳慰慈、黃捷/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備隊47歲的林姓隊員,8月25日深夜至三重永德公園,發現一群少年在公園逗留,趨前勸阻少年「早點回家」,但因身著便服,16歲少年阿賢(化名)不信他是警察,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肢體衝突,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罪嫌起訴林男,阿賢則移送新北少年法庭審理。

    據悉,林男當晚下班後,疑似喝了酒,見夜深公園還有一群少年還不回家,上前告知少年「我是警察」、「這麼晚了怎麼不回家?」但因身著短褲、拖鞋,少年對其身分有所質疑,懷疑林男假冒警察,阿賢持手機拍攝林男錄影自保,引爆林男不滿,揮手企圖搶奪手機,導致阿賢手機重摔在地,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甚至拳腳相向。

    起訴指出,林男與阿賢單挑互毆,過程中恰巧有行動不便老人經過,林男竟搶走對方拐杖攻擊少年,2人雙雙掛彩,其他少年連忙報警並將2人送醫,孰料,林男還在醫院大吵大鬧,抓狂大喊「我要告同事違法逮捕!」

    庭訊時,林男坦承動手毆少年,供稱是「正當防衛」,但檢方依據阿賢手機錄影畫面及現場監視器,認定林男涉傷害,今將他起訴,又因對少年犯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三重警分局表示,林員罹患精神疾病,目前定期請病假治療中。林員當下行為影響警譽,事發後已被記小過乙支處分,分局會尊重檢方起訴決定及法官裁定結果,一切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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