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妻子遷怒溺殺兩人 律師批高院判決矛盾
2015/10/02 11: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上午針對沈文賓與沈文夏兄弟被控溺殺兩人棄屍案召開準備庭,101年12月間,沈文賓不滿張姓妻子離家,與同父異母胞弟沈文夏遷怒妻舅女友潘孟瑤,及潘的鄰居呂俊偉,殺害兩人再棄屍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上午僅被告律師出庭,雙方家屬皆未到場,受命法官林立華裁定11月6日召開言詞辯論庭。
沈文夏的律師周武榮離庭後表示,本案關鍵在於沈文夏有無參與殺人,二審認為沈文夏沒有說出犯罪事實,所以判他無期徒刑,否則可能改判有期徒刑,但問題是沈文夏不可能去承認沒做的事,高院卻因此不予減刑,這是非常矛盾的事。
林立華整理出本案3大爭點,作為下次言詞辯論攻防參考,1、沈文賓與沈文夏兄弟何時有殺人犯意,判決有無違法或不當,2、高院更一審依殺人罪將兩人各判死刑和無期徒刑,有無違法或不當,3、更一審量刑有無違法或不當。
一、二審和高院更一審皆判沈文賓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高院更一審痛批沈文賓找不到妻子就遷怒兩位被害人,強壓兩人臉部浸水、活活窒息溺斃,「看不出有人性的悲憫心」,判處兩個死刑、應執行一個死刑,沈文夏協助哥哥沈文賓行兇,事後承認犯行,良心未泯,判處兩個無期徒刑、應執行一個無期徒刑後,再度上訴最高法院。
沈氏兄弟出庭高院更一審聆聽宣判後,面無表情,沈文賓離庭後,被問到對判死有何看法,突然停下腳步,一邊90度鞠躬,一邊輕聲對在場媒體說:「對不起,我道歉」,隨即和弟弟搭囚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