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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殺雙屍案更一審 沈氏兄弟一死刑、一無期

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更一審宣判,判主嫌沈文賓(左)死刑、沈文夏(右)無期徒刑。(記者羅沛德攝)

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更一審宣判,判主嫌沈文賓(左)死刑、沈文夏(右)無期徒刑。(記者羅沛德攝)

2015/05/26 10:4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沈文賓與沈文夏兄弟被控溺殺兩人棄屍醫院停車場,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沈文賓找不到妻子就遷怒連殺兩人,判處兩個死刑、應執行一個死刑,沈文夏則協助同父異母兄沈文賓行兇,罪刑略輕,判處無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沈氏兄弟上午出庭聆聽宣判後,面無表情,沈文賓離開法庭後,被問到對判死有何看法,沈突然停下腳步,一邊90度鞠躬,一邊輕聲對在場媒體說:「對不起,我道歉」,隨即和弟弟搭囚車離去。

高院更一審今年4年14日言詞辯論時,沈文賓當庭向兩位被害人潘孟瑤及呂俊偉的父親下跪磕頭,但家屬堅持:「司法要給我們一個公道」,去年最高法院言詞辯論時,家屬還在聯名信中指出:「沈氏兄弟對本案上訴三審,明顯無理,兩人用兇殘手段殺死無辜是事實,罪大惡極、天理不容,司法是保護好人,不是壞人,否則還有公理嗎?」

一、二審時,沈文賓、沈文夏皆各判死刑、無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認為高院對沈氏兄弟殺人動機未查清楚,且判決理由矛盾,也未審酌兩公約對死刑規定,因此撤銷高院判決,發回更審;今天高院更一審仍維持同樣刑度。

101年12月間,沈文賓不滿張姓妻子離家,與同父異母弟沈文夏到宜蘭押走妻舅女友潘孟瑤,及潘的鄰居呂俊偉,因潘女無法交代張女下落,沈氏兄弟將兩人捆綁雙手雙腳,丟在桃園山區水溝內淹死,再將屍體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

沈文賓聽判後,在媒體鏡頭前一鞠躬表達歉意。 (記者羅沛德攝)

沈文賓聽判後,在媒體鏡頭前一鞠躬表達歉意。 (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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