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誤會性騷 出言恐嚇判罰
2015/09/21 19:20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李姓男子去年10月19日凌晨,在卡拉OK消費,遭友人黃姓前妻指控性騷擾,李男解釋時,口出惡言,再被黃女控告恐嚇,士林地方法院依法將李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李男恐嚇的惡言:「你給我試試看,我要將妳全家殺掉,我要過去找你。」就這20字得付出40000元換自由,等同每個字2000元。
判決指出,39歲李姓男子去年某夜在北投卡拉OK店飲酒時,彎下身找香菸時,意外碰觸陳姓友人黃姓前妻的大腿,因此與友人等口角,對方氣極敗壞離去。
李男認為黃女有所誤會,先去電向黃女解釋未獲理解,認為黃女故意栽贓,然後口出惡言令黃女感到恐懼,再帶2人到黃女家大罵三字經,經警方到場處理後離去。
士林地院審理後,李男性騷擾的部分,檢視店內錄影帶,證據不足,獲判無罪;至於恐嚇危害安全的部分,李男的確口出恐嚇言詞,依法判處拘役,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