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疑犯獲不起訴 OL蒐證6疑點槓檢察官
2015/09/20 08:3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從事房仲業的林姓女子,指控柯姓男同事將她強載至摩鐵性侵,檢察官以罪嫌不足,對柯不起訴。林女不服,自行蒐證並列與6項疑點槓上檢察官,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已發回地檢署重新調查。
《聯合報》報導,檢察官以林女下體未被侵入、洋裝未被扯破、身體無外傷、未向旅館人員求救等,認定罪嫌不足。
林女家屬透露,事發後,林女罹患憂鬱症,數度尋短,得知檢方不起訴,更加不滿,林女指控柯男以手指侵犯、戴保險套陰莖碰觸直到射精,並指控柯男將精液射在她的胸部及頭髮。林女同時列舉檢察官未勘驗現場、未測謊等6項檢察官偵查不作為疑點,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