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把騎士撞成火球慘死竟肇逃 判刑3年6月
機車燒得僅剩骨架。(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男子今年3月間,駕駛白色Lexus IS250,行經三重區民生陸橋,竟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迎面撞上騎黃牌重機的39歲謝男,強大撞擊力使重機淪為一團火球,謝男全身45%灼傷、右大腿骨折,送醫後死亡,劉文賢肇事後竟跳車落跑,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劉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今年3月18日晚間近7時,劉男肇事後,謝男飛出,撞上Lexus右側擋風玻璃,重摔落地,機車爆炸成火球,劉男見狀竟跳車落跑,事發2小時後,劉才出面說「太害怕才逃離現場!」
法官認為,劉男為貪圖便利,任意逆向駛入對向車道,導致被害人難以閃躲因應,過失情節重大,肇事後,已見被害人摔落於火海中,且全身多處著火,竟棄被害人於不顧逃逸,漠視被害人生命惡性非輕,且事發迄今近1年半,劉男於訴訟過程中雖屢表歉意,但仍主張被害人也應負過失之責,難認有真誠悔悟之意。
重機騎士被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的Lexus迎頭撞上,騎士瞬間身陷火海,Lexus車主跳出車外後,竟未救人,跑步逃離。(圖擷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