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劫、性侵應召女 2惡狼判重刑
2015/08/26 13:3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蕭偉宏與同夥詹聖信鎖定應召女洗劫財物,約應召女小薇(化名)到汽車旅館想「乾洗」她,不料小薇身上只有300元,蕭男竟說:「算妳倒楣、我也倒楣!只好性侵妳」,性侵後載往公墓丟包,最高法院認定兩人惡性重大,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蕭、詹兩人12年6月到10年6月不等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37歲蕭偉宏和40歲詹聖信缺錢花用,把腦筋動到應召女身上,去年6月8日凌晨打電話找應召女,以性交易為藉口約出後再劫財,20歲小薇依約到高雄鳳山某摩鐵,剛進房間就被蕭男持武士刀制伏,蕭、詹兩人拿黑色膠布貼住她眼睛、嘴巴、綑綁手腳,丟在汽車後車箱載往鳳山另家汽車旅館。
兩人翻遍小薇身上,只找到300元,蕭男氣得大罵:「算妳倒楣、我也倒楣!綁到妳這個沒錢的,我們只好強姦妳」,竟在摩鐵房間內性侵小薇,詹男則在旁協助控制小薇,事後兩人將小薇載往高雄三民區覆鼎金公墓廁所丟包,還好有婦人路過,將她載往派出所報案。
蕭、詹兩人矢口否認犯案,推說遭對方仙人跳,指稱當時小薇和他們一起拉K,還欠他們K他命的錢,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不採信蕭、詹兩人辯詞,認為小薇是應召女,與他們素不相識又無冤無仇,沒必要誣陷他們,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