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搜身反抗 通緝犯竟控遭警刑求
2015/08/24 19:3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7歲的吳姓男子,因施用毒品、過失傷害等罪遭判4年2月徒刑,但卻未報到遭通緝,去年9月遭逮捕時,在板橋警分局大觀派出所內,抗拒搜身而被多名官警壓制,事後他指控8名員警對他圍毆刑求涉傷害,但今年2月檢方提訊吳男時,他表示願撤告,新北地檢署今對8名員警做出不起訴處分。
庭訊時,8名官警均否認出手毆打吳男,供稱搜身時,遭吳男攻擊,他們有上前壓制對方,但並未出手打人。
吳男供稱,手腕及左腹被打傷,但醫院驗傷單指出,吳男僅大腿左側有傷疤,其他部位並無傷痕,加上當時派出所內的監視器畫面已被覆蓋、無法調閱,吳男亦坦承有朝警員下巴揮拳,認定員警供詞並非無據,加上吳男後表示要撤告,檢方因此不起訴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