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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一個帥氣過彎 駕駛這下慘了...

2015/08/17 11:38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千萬別貪快!新北市一名吳姓駕駛,去年4月間開車行經新店安康、安德路口時,明明是紅燈,他卻猛踩油門來個大左轉,結果不慎撞上前方機車騎士,導致對方右脛骨骨折及雙膝挫傷,日前刑事部分先遭判40天拘役,今民事部分也被台北地院判賠63萬餘元!

去年4月11日上午6時許,吳男開車沿著新店區安德街往安康路方向行駛,到了安康、安德路口時,竟不顧紅燈號誌而貿然左轉,當時沿安康路往三峽方向行駛的梁姓機車騎士煞車不及撞上,人車倒地後造成右脛骨上端閉鎖性骨折及雙膝挫傷。

原是職業大客車駕駛的梁男,為此長達7個月無法上班工作,還必須勞煩親屬照顧日常起居3個月,事後憤而向吳男提告,並求以醫藥費、看護費等賠償共65萬5000元;吳男雖同意賠償,但認為金額過高,且主張梁男並未聘用看護,不應索取看護費。

刑事部分,日前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民事部分今台北地院認為梁雖未請看護,但親屬照顧是基於親情,其恩惠不該加惠於加害人吳男身上,因此認定梁求償合理,判吳須賠償63萬6327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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