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張拉拉熊點數貼紙 換來6個月徒刑
為集點兌換拉拉熊杯,侵占27張拉拉熊點數貼紙,新北地院依此判杜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記者黃欣柏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一間便利商店杜姓大夜班店員,為集點兌換拉拉熊杯,侵占27張拉拉熊點數貼紙,被店長發現,報警處理。犯案後杜男雖認罪且與超商和解,但他觸犯的是「業務」侵占罪,最輕本刑是6個月以上徒刑,新北地院依此判他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據查,依超商網站公告,拉拉熊活動日期是102年4月至5月,集滿6點加上79元,可購買一款拉拉熊杯,集滿42點免費送一款,而杜男僅為了27張點數,換來至少18萬元罰金,真是得不償失。
本案發生於102年4月28日凌晨4時許,杜男(已離職)趁無人之際,把27張拉拉熊貼紙據為己有,後來店長清點拉拉熊點數時,發覺有異,報警追出杜男涉案,他坦承犯行,且與超商和解,因業務侵占罪最輕本刑就是6月以上,法官因此判他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