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擾清夢 高鐵首例判賠830萬
擾人清夢,高鐵首例判賠。(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通霄鎮城北里民,不滿台灣高鐵未在高鐵高架橋城北段裝設隔音牆防止噪音,致使不少里民受擾,嚴重影響睡眠,甚至要靠安眠藥才能入睡。日前環保署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裁決台灣高鐵需賠償里民830萬,環保署公害法律扶助律師林文凱說,這創下高鐵噪音過大影響居民被判賠首例。
台灣高鐵苗栗站則回應,不認同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結果,已提起民事訴訟訴,爭取高鐵權益。
林文凱說,高鐵平常受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保護,本來噪音標準設為80分貝,但環保署裁決,高鐵噪音達70分貝,確實影響當地距離高鐵300公尺的居民生活,所以裁決高鐵需賠償,必須排除侵害。
苗栗縣環保局秘書潘志明說,城北此例,應該是全國首例民眾因高鐵噪音進入公害糾紛處理法的調處及裁決程序。當初兩造在縣調處委員會調處不成,無法取共識,才會進入環保署裁決。環保局也積極協助輔導民眾,準備各項證明佐證文件並進行噪音量測工作,協助提送調處及裁決委員會參考。
城北里民控訴,長期受高鐵噪音影響,當地人大多務農為生,但高鐵到晚間11、12點,都會聽到高鐵列車急嘯而過的聲音,讓人無法入眠,十年來都是如此,許多人甚至必須求醫,吃安眠藥或鎮定劑才能入睡。
城北里長詹春旺說,高鐵應該當沿線居民的好鄰居,而非變成夢魘。他從去年6月份就曾組織大規模抗議,當初居民還在高鐵專員前面拉起白布條,高喊「我要隔音牆」,但當時高鐵只援引第二類噪音管制區規定,音量超過80分貝才需設置隔音板,完全不理會居民感受。
許多居民都說,寧願不要賠償金,希望高鐵把錢拿去做好隔音設備,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不然高鐵通常15至20分鐘就一班列車經過,居民根本不堪負荷。一看到高鐵就討厭。
擾人清夢,高鐵首例判賠。(記者蔡政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