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不到妳 惡搞情敵的女友
2015/07/23 16:02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彰化男子江錦源因追求女友未果,懷恨在心,惡搞情敵的女性友人(下稱A女)為援交女,他冒用A女之名和相片成立臉書網頁,刊登「舔棒棒舒服」、「台中哥哥被我服務1次2500元」等字眼,經A女報警後,江男被移送法辦,今天被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說,26歲的江男追求林女未果,得知林女已有心儀的男友,遂上該男友的臉書網頁中好友欄,找到一名倒楣的A女,擷取其大頭照,再以A女之名另申請個人臉書網頁。
判決書指出,江男在冒用的A女臉書動態時報寫上「舔棒棒舒服想每天要」、「台中的哥哥被我服務1小時2500元…幫介紹3個免費送1次」。
A女驚見自己的大頭照被偷走,還被對方散佈為援交妹,氣得火冒三丈,上警局報案,警方透過對方的IP位址,得知是江男惡搞,將他依妨害名譽罪移送法辦。
審理的法官表示,被告因在網路散佈足以引人性交易的訊息,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雖然張貼上述文字肇因於追求女友未果,心有不甘而遷怒他人,但法律上並不會因其動機為「惡搞」而免除其罪責。
法官說,被告所為已觸犯偽造準私文書罪、加重誹謗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應以刑度較重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論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