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追不到妳 惡搞情敵的女友

江姓男子擷取情敵好友的大頭貼,以臉書惡搞對方為援交妹。(記者顏宏駿翻攝)圖為模擬照,與該新聞事件無關。

江姓男子擷取情敵好友的大頭貼,以臉書惡搞對方為援交妹。(記者顏宏駿翻攝)圖為模擬照,與該新聞事件無關。

2015/07/23 16:02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彰化男子江錦源因追求女友未果,懷恨在心,惡搞情敵的女性友人(下稱A女)為援交女,他冒用A女之名和相片成立臉書網頁,刊登「舔棒棒舒服」、「台中哥哥被我服務1次2500元」等字眼,經A女報警後,江男被移送法辦,今天被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說,26歲的江男追求林女未果,得知林女已有心儀的男友,遂上該男友的臉書網頁中好友欄,找到一名倒楣的A女,擷取其大頭照,再以A女之名另申請個人臉書網頁。

判決書指出,江男在冒用的A女臉書動態時報寫上「舔棒棒舒服想每天要」、「台中的哥哥被我服務1小時2500元…幫介紹3個免費送1次」。

A女驚見自己的大頭照被偷走,還被對方散佈為援交妹,氣得火冒三丈,上警局報案,警方透過對方的IP位址,得知是江男惡搞,將他依妨害名譽罪移送法辦。

審理的法官表示,被告因在網路散佈足以引人性交易的訊息,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雖然張貼上述文字肇因於追求女友未果,心有不甘而遷怒他人,但法律上並不會因其動機為「惡搞」而免除其罪責。

法官說,被告所為已觸犯偽造準私文書罪、加重誹謗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應以刑度較重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論處,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