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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死!」情敵肺臟遭刺險死 莽男判5年

2015/07/23 13:1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桃園林姓男子不滿謝姓男子與其前妻有往來,且認為兒子受謝男影響而疏離他,林男帶尖鑽想與謝男談判,謝男不理他,林男大喊:「給你死!」隨即拿尖鑽猛刺謝男背部及四肢等處,謝的肺部遭刺傷,導致謝男氣血胸,送醫撿回一命,最高法院考量林男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殺人未遂判處5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101年11月13日下午4點多,林男帶尖鑽到桃園市某國中前,想和謝男談判照顧孩子的事,謝男相應不理,林男氣得大喊:「給你死!」拿尖鑽朝謝男一陣猛刺,謝男掙脫時,跌倒在地,林男見狀坐在謝男下半身,拿尖鑽猛刺謝男四肢和軀幹,謝男遍體鱗傷,肺部遭刺傷。

林男強調自己是自首,希望獲得減刑,不過遭黃姓員警駁斥,到場處理本案的黃員表示,林男因為婚姻出狀況,「常到孩子就讀的學校亂」,黃員到場時,見林男全身是血,一看就知道他是嫌犯,林男承認人是他殺的。

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林男殺人未遂,警方到場已知道他涉案,林才承認犯案,不能算自首,只算投案,考量他因婚姻問題殺人洩憤,差點鬧出人命,又未能和被害人和解,判刑5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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