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新房附垃圾 新屋主清光反挨告
2015/07/21 16: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婦人花60萬元向鄰居買一間違章屋,想替愛兒裝潢成新婚房,未料交屋時,屋內堆放電視、冰箱、衣服等大批雜物,髒亂不堪,陳氣到全當廢棄物清光,反遭前屋主控告侵占,還好檢察官調查後還她清白,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50歲住新北市萬里區的陳姓婦人去年2月間,看中鄰居一間違建屋,花60萬元買下使用權,計畫裝潢成兒子的新婚房。
雙方約定4月交屋,不料交屋時,屋內堆放電視、冰箱、衣物與日常生活品,搞到屋內髒亂不堪。
陳婦越看越火,拍照屋內亂象後,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他儘速搬走,但對方卻置之不理,陳婦遂在存證信函註明的搬遷期限截止前,將屋內家具全當資源回收物給鄰居搬搬走。
數日後,前屋主發現電視等家具全遭陳婦丟掉,控告陳婦侵占。
前屋主稱,這些家具是她從另一間房子搬來,陳婦怎麼可以丟掉。
檢察官認定,前屋主已將房子賣給陳婦,卻還把隔壁房子的雜物搬到陳婦的新房,已影響陳婦的使用權與環境衛生。
且前屋主在存證信函截止前,都未來搬走,難據此認定,陳婦有任何侵占的意圖,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