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揮拳打死人 男子判賠144萬
新北市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因不滿楊姓男子瞪他一眼,又罵他三字經,追進巷弄揮兩拳毆打,導致楊跌倒,頭部撞擊柏油地面死亡。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由新北市養工處提供)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去年7月間,因不滿楊姓男子瞪他一眼,又罵他三字經,追進巷弄揮兩拳毆打,導致楊跌倒,頭部撞擊柏油地面死亡。被害者家屬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陳男賠償14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27日上午,陳男喝了一瓶高粱酒後,經過休息,下午準備騎車出門,卻遇到同樣喝酒的楊男,被瞪了一眼,還遭罵三字經,陳男氣不過,追進巷弄,從楊男身後,出拳打楊右臉頰一下,隨後又再打左臉頰,楊因而摔倒,頭部撞擊柏油地面,因蜘蛛膜下腔出血,導致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
刑事部分,法醫研究所鑑定指,楊是因遭受毆擊臉部,造成蜘蛛膜下腔出血而死亡,法院因而依傷害致死、公共危險罪,判陳7年8個月,其中4個月得易科罰金,死者的兄弟姐妹,提出求償444萬餘元,法官審理後判陳男賠償144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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