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酒後騎單車沒事 男子被開罰不斷抱怨
2015/07/04 10:19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大家都知道酒後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會受罰,因此可以改騎單車回家?答案是「No!」因為去年法令已修改,酒後騎單車罰600至1200元!
40歲謝姓男子與朋友相約聚餐,因為已預期要喝酒,為避免酒後開車被取締,所以改騎單車赴約。
沒想到謝男結束聚餐返家過程,在高市三民區建國三路與機車騎士發生車禍,三民一分局交通隊到場處理,聞到謝男渾身酒味,對他進行酒測,竟高達1.21毫克,當場開罰。
謝男乍聽酒後騎單車也要罰款,不斷抱怨從來沒聽說過,並質問員警「有沒有搞錯啊?」
員警翻出法條告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已修正,即慢車駕駛人「酒後駕車」、「拒絕酒測」都處以600到1200元罰金,但不必移送法辦,已於103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