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3歲稚女赴中 運毒被逮哭「回不去了」
台南一對孫姓夫妻,因賭債積欠地下錢莊數百萬元,為了還債,竟被跨國毒梟吸收,在今年5月間抱著年僅3歲的女兒當掩護,搭機飛往中國購買安非他命毒品,準備再轉運往印尼,結果在中國與嫌犯交易毒品時,全部被警方循線逮捕。圖為警方逮阿嬤級運毒團,她們用棉紗布將毒品綁在身上。(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台南一對孫姓夫妻,因賭債積欠地下錢莊數百萬元,為了還債,竟被跨國毒梟吸收,在今年5月間抱著年僅3歲的女兒當掩護,搭機飛往中國購買安非他命毒品,準備再轉運往印尼,結果在中國與嫌犯交易毒品時,全部被警方循線逮捕,當夫妻聽到依據當地法令,運毒最高可判處死刑,直呼恐怕「回不去了」,嚇得抱著幼女痛哭失聲,悔不當初。
刑事局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千萬以下罰金;至於運輸第二、三級毒品,也分別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責相當重。
例如今年6月份,7名年過半百的婆婆媽媽團將海洛因黏貼在胸部、胯下等,從泰國夾帶返國企圖闖關來賺取佣金,結果包括主嫌全部被捕送辦,婆媽們想到一時貪念,可能換來重刑,當場哭成一團。
刑事局表示,販毒集團為了引誘車手冒險運毒,不但利用高額佣金當誘餌,還免費招待旅遊,全程吃喝玩樂全部由販毒集團買單,許多人心存僥倖鋌而走險,以為「拚得過就賺到了」,卻不知早已被警方盯上,例如今年6月底,廖姓、黃姓男子企圖從泰國夾帶12公斤安非他命到紐西蘭,被泰國機場安檢人員查獲,不但自己恐怕必須面對比台灣更嚴重的刑責,更讓心急如焚的家人心碎之餘,還得籌錢跨海奔波,拖垮整個家庭,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