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支票怕撕破 兄搶去花光被判2年半
2015/07/03 13:13
〔記者黃欣柏、張文川/台北報導〕在胞弟公司上班的男子藍士峰,99年間趁弟弟與客人交易、收取1000萬元支票時,突然伸手搶走支票,在場的人都被嚇到又擔心撕破支票,不敢與他爭搶,只好眼睜睜看著「搶匪」藍男離開,藍男事後將錢軋入兒子的帳戶花用一空,台北地院認定他構成搶奪罪,判刑2年半。可上訴。
判決指出,藍士峰原本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但經營不善,後來到藍弟經營的資產管理公司擔任業務經理;99年9月間,藍弟與客戶談妥2500萬元出售債權,收了頭期1000萬元後,買家派3個人到藍弟的公司面交第2期1000萬元支票時,藍弟剛收下支票並完成背書,藍士峰說了一聲「我看一下」,伸手把支票硬搶過去,拿了就想轉身走開。
在場包括藍弟在內的交易雙方人馬,都被藍男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了一跳,藍弟和同事原本想搶回,卻又擔心會撕破支票,陳名女員工原本已捏到支票,但也怕撕破而鬆手,現場一陣愕然,眾人最後只好眼睜睜目送藍男離開,再追出去已來不及,1000萬「回不來了」。
藍男12天後將支票兌現存入兒子的銀行帳戶內,再提領出來買股票,不到2個星期,錢就消失一空;藍弟少賺1000萬,對公司無法交待,控告哥哥搶奪罪。北院審理後認為藍男漠視票據秩序,不法所得高達1000萬,且將錢花用殆盡,至今未還錢和解,將他重判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