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廂內對少男手淫 陰男猥褻罪緩起訴
2015/06/30 17:0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歲陰姓男子涉在火車上對少男友人口交與打手槍(意即手淫),今天台南地檢署依公然猥褻罪嫌緩起訴陰男。
檢方調查,陰男與未滿18歲的徐姓少男是朋友關係,兩人相約103年5月24日搭台鐵51次莒光號環島之星觀光列車到高雄,徐男於同日清晨6點多從桃園站上車;陰男於同日上午8點半許從台中站上車,2人比鄰而坐,並意圖供人觀覽做猥褻行為。
檢方表示,2男在車廂內由陰男對徐姓少男做口交與俗稱打手槍的手淫等公然猥褻動作,徐姓少男用手機自拍下猥褻過程的影片檔,後遭不明人士把影片檔上傳到伺服器設在美國的tumblr網站,供不特定人瀏覽觀看。經過平面媒體披露,檢警才查知。
檢方認為陰男涉公然猥褻罪,考量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犯後態度良好,決給予緩起訴一年處分,但在緩起訴確定日起7個月內要向南檢指定的單位提供40小時義務勞役與接受南檢法治教育課程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