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無線網路給堂妹 以「幫我口交」為條件
2015/06/09 10:1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堂哥阿康(化名)見堂妹糖糖(化名)接鄰居wifi無線網路使用手機上網,竟以「我分享Wifi無線網路讓妳上網,妳要幫我口交」說服糖糖2度替他口交得逞,堂妹再替他口交時,還伸手撫摸堂妹胸部。基隆地院今天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及猥褻罪,各處6月及2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去年11月初,20歲的男子阿康見14歲的堂妹糖糖在住處後方洗衣間,接鄰居wifi無線網路,使用手機上網,阿康見狀,便稱:「我開我的wifi無線上網給你用」、「就不用還要接鄰居的wifi上網」。
阿康見糖糖有點心動,接著說「但你要幫我口交」,遭糖糖回絕:「我不要!」
不死心的阿康為了說服糖糖,再以「我昨天載妳上學」,向糖糖討人情,糖糖一時心軟,只好答應,替阿康口交。
糖糖控訴她在替堂哥口交時,阿康的手也沒閒著,伸手摸她的胸部,直到阿康「繳械」之後才停止。
阿康得逞後,一週後再以相同手法向糖糖索討,「我分享Wifi無線網路讓妳上網,妳要幫我口交」,糖糖遂再次替阿康口交一次。
不甘2度替堂哥口交的糖糖,隔天向男友及同學哭訴,警方追查才知上情。阿康因而被檢方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少女為性交及猥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阿康坦承犯行,且已與糖糖達成和解,法院遂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共2罪,各處4月徒刑,應執行6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另猥褻糖糖胸部部分,則被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少女為性交罪,判處2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