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中市議員買票 樁腳被判刑
2015/06/29 12:0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屆第二選區市議員候選人尤碧玲(當選、無黨籍),其友人陳祈安(自身為里長候選人、當選、已歿、公訴不受理)、林諸培、陳金堂以每票500元,向該區選民買票,期約支持尤碧玲,台中地院判林1年10月、陳1年8月,附帶捐給公庫3到6萬,獲得緩刑3年;同案受賄者判3到4月,均獲緩刑兩年。
檢察官表示,當時查到陳祈安,他矢口否認買票,也查無他與尤碧玲有何勾結買票之事實,此案並未對尤碧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至於陳祈安則在當選後今年6月過世,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其被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也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林諸培、陳金堂與陳祈安為使尤碧玲能順利當選市議員,103年9月間起,由陳祈安出資2萬元,交給林諸培,再由林或陳金堂陸續交給選民,總計約買了約30票,經台中市調查處查獲,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
審理期間被告均坦承犯行,法官判林諸培1年10月,緩刑3年,附帶應捐款公庫6萬元,陳金堂1年8月,緩刑3年,附帶應捐款公庫3萬元,其餘同案起訴8名受賄者,均判處3到4月徒刑,均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