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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者討回愛的禮物 正妹不爽「割包」挨告

男追女不成,欲討回送女的名牌包,女不爽割壞名牌包,竟挨告毀損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男追女不成,欲討回送女的名牌包,女不爽割壞名牌包,竟挨告毀損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6/09 14:4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男追女不成,欲討回送女的名牌包,女不爽割壞名牌包,竟挨告毀損罪!

新北市一名30多歲的蔡男因想追求25歲的正妹許女,去年2月花了7萬多元買了一個Chloe黑色名牌包,送給許女,但郎有情妹無意,蔡男不滿省吃儉用花了大錢送名牌包,卻得不到許女芳心,因此向許女討回名牌包,孰料,最後拿回來的竟是一個被割壞的包包,氣得怒告許女毀損罪。

許女認為,蔡男既然把包包送她,代表她是包包的主人,她要怎麼使用處理跟蔡男無關;許女母親則希望女兒不要再跟蔡男糾纏,因此將包包折現還了蔡男3、4萬元。

檢方調查,蔡男曾傳簡訊給許女母親表示:「你女兒太傷我的心了,希望她能還我Chole包包,讓我能拿去上網拍賣,當初送給她討回來不應該,但你女兒對我沒有付出過…」等語,認為蔡男既然已將名牌包送給許女,即代表該名牌包屬許女之物,縱使許女割壞包包,亦屬使用自己所有物的行為,而非毀損他人之物,不構成毀損罪要件,新北地檢署因此今將許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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