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處理費1年收「2次」 新埔人大罵搶錢
針對非自來水用戶的一般廢棄物清除理處費,新埔鎮公所緊急宣布延後繳費到年底,今天重新寄發通知單。(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埔報導〕「政府是欠錢?」針對非自來水用戶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新竹縣政府今年首度統一在這個月開徵,但新埔鎮因3月才繳完去年的費用,住戶2個月後又收到繳款書,氣得大罵「政府搶錢」;鎮長林保祿為緩和眾怒,緊急宣布延後繳費到年底,今天將重新寄發通知單。
縣環保局一般廢棄物防治科表示,針對非自來水用戶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縣府有訂定收費標準,但未統一開徵期別,導致各鄉鎮市公所的開徵期程不一,民眾也深感困惑,因此自104年起,固定6月開徵當年度的費用,每年每戶也從2000元調降為1072元。
不過,新埔鎮3200多個的非自來水用戶,因3月才繳完去年的費用2000元,這幾天又收到今年的繳款書,氣得大罵鎮長,清潔隊承辦人員電話也接到手軟,只得耐心地說明。其他鄉鎮則因去年和今年的繳費期間沒有那麼接近,反彈聲音較小。
新埔鎮公所清潔隊表示,繳款期間改為6月一事,除今年2月發文通知各里長,3月也曾召開說明會,但部分民眾可能未收到訊息而氣憤。
林保祿說,所得稅也是申報去年的,不明白廢棄物清除處理費要今年收;雖然政策是全縣一致的,但繳費時間確屬不妥,他已被責備多日,為顧及民眾感受,決定延後繳費期限,戶長只要在12月31日前到新埔鎮農會完成繳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