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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兒生父告恐嚇 李珍妮:希望坐下來談一談

名媛李珍妮今早到北檢出庭。(記者錢利忠攝)

名媛李珍妮今早到北檢出庭。(記者錢利忠攝)

2015/06/03 12:3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名媛李珍妮與開發金前執行副總吳春台分手後,因合資的服飾店爆發股權糾紛,吳春台不滿李珍妮在他與米凱莉結婚前,傳訊「你最好簽(指簽股權轉讓書),你不簽我就會出現在你婚禮」,怒控李珍妮恐嚇及偽造文書,李珍妮原獲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今早再傳喚李、吳二人,李珍妮訊後說「希望能與他坐下來談一談」。

李珍妮訊後受訪表示,一直想跟吳春台和解,但透過很多關係他都不願意,希望能與他坐下來將全部的官司談一談,一次解決,若達成和解,考慮乾脆將和解金拿去做公益,不要放進個人口袋。

至於關於女兒生父一案,李珍妮說,台北地院判吳春台每月應付扶養費4萬5000元,這金額很小,他1個月賺200多萬元,就算養女兒到18歲也不到他1個月薪水,希望大家坐下來談和解。吳春台訊後僅簡單表示「我只是證人。」

名媛李珍妮今早到北檢出庭。(記者錢利忠攝)

名媛李珍妮今早到北檢出庭。(記者錢利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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