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女看護賠25萬元情堪憫恕 法院輕判

2015/05/18 12:5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何姓男子於前年闖入附近鄰居住處,對印尼女看護性侵害,導致看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他雖辯稱看護同意發生性關係,但苗栗地方法院仍重判他7年6月徒刑,不過,二審時他賠償看護25萬元,看護也告訴法官,她發現何男不是十惡不赦之人,經濟困難養3個小孩,還要籌錢跟她和解,是「情堪憫恕」的人,希望法院能輕判,台中高分院據此改判3年8月,刑期幾乎少了一半。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何男於前年10月23日下午,侵入印尼看護的房間,強壓手部性侵得逞,當時雇主外出,他性侵害之後要給錢,但看護拒收,之後看護精神變得恍惚,常喃喃自語不知所云,失眠且注意力不集中,睡眠常驚醒,醫院鑑定看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法院審理時,何男辯稱他與看護是朋友,之前就曾性交2次,案發當天也是你情我願,並無性侵害,但苗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月徒刑,何男上訴之後,也趕緊與看護和解,並於二審時改口,坦承性侵害印尼看護,希望台中高分院於二審輕判。

台中高分院指出,何男趁雇主外出時,光天化日闖入住處性侵害看護,影響社會治安甚大,但何男手段並非兇殘,從事鐵工維生,已離婚且獨自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鐵工每日薪水1600元,另外,也已經與印尼看護以25萬元和解,看護告訴法官,何男案發後「深知悔悟」,經濟困難仍積極籌錢賠償,她願意原諒何男,高分院據此輕判徒刑3年8月,全案可再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