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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中士蔡學良案 二審逆轉判國賠

高等法院今天逆轉改判軍方須賠償14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高等法院今天逆轉改判軍方須賠償14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5/04/15 13:2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空軍士兵蔡學良2008年在靶場射擊時突然中槍身亡,軍方認定他口含步槍自盡,屬於自殺,但蔡母無法接受國防部說法,打官司要求軍方國賠600萬,雖一審敗訴,但高等法院今天逆轉改判軍方須賠償14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蔡學良母親尤瑞敏痛失愛子後,6年來多方奔走調查真相,她認為,兒子依規定不能到射擊線第一靶位拿槍,為了處理許姓同袍槍枝零件過緊,才上第一靶位拿槍,但軍方沒有發現制止,導致兒子因槍枝走火、擊中頭部意外死亡。

尤瑞敏認為軍方有過失,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台北地院一審認定蔡男是自殺身亡,5年前判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軍方賠償148萬餘元,尚未提供判決理由,蔡母下午將舉辦記者會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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