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擊6次、73刀砍死同居女友 男被判無期徒刑
2015/03/24 13:4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劉其明,懷疑同居的馮姓女友和前男友復合,劉想進馮房間示好不成,遭馮指責,劉竟拿電擊棒狂電馮女6次,再持藍波刀猛刺馮73刀致死,劉為確定馮死亡,還以透明膠帶綑綁她的口鼻和手腳,手段殘忍至極,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認為劉有悔意,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44歲劉其明與馮女同居10多年,劉近年以打工為生,收入不定,馮常有抱怨,兩人時常口角,後來分房睡覺,劉懷疑有第三者介入,101年12月23日凌晨,劉以為馮還沒睡,想進馮房間示好反被罵,劉不滿馮不斷指責,一氣之下拿出藍波刀猛刺馮女頭、頸、胸、腹等處73刀,馮女傷重死亡。
合議庭認為,劉殺人手法凶殘,但犯後坦承認罪,多次向家屬道歉,請求到靈堂上香,已有悔意,判處無期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