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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前教師偷腥 辯僅磨蹭大腿打手槍

曾在國防大學任教的柯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偷情,被妻3度捉姦。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曾在國防大學任教的柯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偷情,被妻3度捉姦。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5/01/20 07:2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曾在國防大學任教的柯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偷情,被妻三度捉姦,卻都因缺乏性器接合證據而不起訴。然而柯男辯詞太過離譜,高檢署發回重查後起訴,依通姦罪各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蘋果日報》報導,柯男曾任教於國防大學,育有3名子女,2011年起分別在林女家、摩鐵、屏東民宿,被妻子三度捉到與林女通姦,但均因缺乏性器接合的鐵證而不起訴。然而第二次因辯詞離譜,出現破綻。

判決指出,第二次抓姦時,柯男跟妻說要去嘉義出差3天,卻帶著按摩棒開車住進新北市三峽某摩鐵,隔天中午,柯妻在徵信業者陪同下,在房間發現沾有柯男精液的衛生紙團,且於車內副駕駛座置物箱內,找出混有柯男、林女DNA的按摩棒。柯男辯稱在摩鐵內有愛撫,使用按摩棒,沒有發生性關係,僅磨蹭女方大腿打手槍。

不過法官認為,兩人先前曾被柯妻捉姦,這回柯男又騙妻說要出差,帶按摩棒與林女在摩鐵相處至少半天,卻宣稱僅有磨蹭沒有發生關係,讓人難以置信且不符常理,認定兩人應有發生關係,罪名成立。全案可上訴。

國防大學表示,柯男前年底已退伍離校,在校期間未被檢舉,否則校方一定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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