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電玩店藏賭場 製教戰手冊躲查緝

詹仁中申請電子遊戲場合法經營執照,背地裡卻從事賭博營利。(記者謝君臨攝)

詹仁中申請電子遊戲場合法經營執照,背地裡卻從事賭博營利。(記者謝君臨攝)

2015/01/16 19:30

〔記者謝君臨/新北報導〕合法掩護非法!49歲詹姓男子合法申請電子遊戲場營業執照,卻擺放賭博電玩機台供上千名會員把玩,並聘請46歲黃姓男子擔任員工兼保全。為躲避警方查緝,詹嫌除自製教戰手冊、臨檢時間表,會員贏錢後,再以鋼杯、毛巾藏錢讓會員拿取,警方昨晚7時許循線逮捕詹、黃2人,訊後依賭博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此次查緝行動由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調查,詹男有貪汙前科,黃男則有賭博前科。詹男在民國98年時,申請合法經營執照,於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2段開設「左岸電子遊戲場」,採用會員制方式過濾賭客,會員以現金向黃男兌換分數後,可選擇1:1、1:5、1:10等不同開分比例的機台把玩,贏來的分數可再向黃男換取等值現金。

據悉,警方曾多次懷疑詹嫌從事賭博營利,但屢次到場臨檢皆無所獲。此外,詹嫌深知警方問話方式,還自製教戰手冊供員工、賭客閱讀,其中寫道如警方問你「在電玩店賭輸很多錢喔?」要回答:「沒有,只是來此純粹消遣,玩遊戲換獎品而已。」且如遇警方不當設計舉證,可詢問警員服務單位、姓名,並記下當時的談話內容及時間、地點,以此抗議警方執法過當。

警方調查,詹嫌行事謹慎,賭場會員贏錢後,不會在遊戲場內兌換現金,而是持寄分卡至指定地點,再由專人將金錢藏在鋼杯或抹布裡,指示賭客自行拿取,藉此躲避查緝,以致於警方多次到場臨檢皆無所獲。日前警方接獲線報,掌握情資後於昨晚7時許到場查緝,當場查獲29台賭博機台,逮捕詹、黃2人。

詹、黃2人就逮後,皆否認犯案,但因罪證確鑿,警方訊後依賭博罪嫌將2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