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指示蓋牌樓 主委還是被起訴
2015/01/16 15:5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清水區「清彩雲天宮」的陳姓主委,被人檢舉佔用國有及市有土地興建牌樓,檢方偵辦時,陳男辯稱是依神明指示來蓋牌樓,但檢方認為,土地不能私自佔用,此為基本常識,不能以所謂「神明指示」來辯解,仍依竊佔罪嫌將陳男起訴。
清彩雲天宮位於清水區新興路,主祀神明為「十二廷女娘娘」,為道教廟宇。在99年3月間,擔任該廟宇的陳姓主委(71歲)佔用了市有土地,興建一座10公尺寬、3.5公尺高的牌樓,經人檢舉之後由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方在偵辦時,發現該牌樓竊佔9.4平方公尺的國有及市有土地(目前由國立清水高中及台中市政府管理),但陳男出庭時,卻辯稱他是依神明指示來蓋牌樓,又經信徒大會在99年9月間同意出資興建。
但檢方認為,國有或市有土地不能私自佔用,此為基本常識,而陳男以所謂「神明指示」來辯解,此是卸責之詞,不足以採信,因而依竊佔罪嫌將陳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