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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砍重傷復健後憂鬱自殺身亡 行凶男判賠318萬

2014/12/17 14: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邱姓男子遭王姓男子持刀、棍毆砍成重傷,邱男經過多次手術但復健狀況不佳,因而產生長期性創傷後壓力疾患與憂鬱症,於案發1年4個多月後喝農藥自殺身亡,邱男家屬認為與王男行凶造成的重傷害具因果關係,提告求償,法官認為請求有理,判處王男應賠償318萬多元。

邱男與王男因糾紛發生衝突,王男夥同友人「順仔」於101 年7 月3 日晚持木棒、刀械毆砍邱男,導致邱男左手腕切割傷併多重神經、肌腱和血管斷裂,雖經手術接合仍無法恢復如初,生活及求職皆嚴重受影響,邱自感生不如死,竟於102年11月23日喝農藥自殺身亡,行凶王男則被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並判刑3年4個月確定。

死者家屬認為邱男受傷復健情況不佳影響身心,走不出憂鬱導致自殺,行凶的王男要負起最大責任,於是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王男否認有致人重傷的行為,邱男重傷所支出的醫療費、交通費、勞動力減損、看護費等均不應由他負責,他承認以木棍致邱男受到輕傷,精神慰撫金應以3 萬元為合理。

法官認為,邱男左手幾近殘廢,不論在肉體或精神上均必感受相當痛苦,最後因而自殺,家屬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實屬有理,衡量全案情狀,王男應賠償醫療費、看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318萬2975元。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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