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董撞死男大生 保險公司拒賠敗訴
2014/12/03 12:55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周姓電子公司老闆前年6月開著黑色賓士車,涉嫌違規左轉撞死18歲的許姓大學生,周男與死者家屬以780萬元和解後,轉向保險公司請領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金額過高拒賠,雙方對簿公堂,台北地院認定周男應賠償家屬526萬元,扣除強制險理賠200萬元,判保險公司應理賠326萬元,仍可上訴。
57歲的周男前年開車行經新店市中正路,因違規左轉與許姓騎士對撞,導致許男血胸死亡,案發後周男表示,他誤把馬路上的虛白線當成左轉待轉線,結果釀成意外,他非常難過。刑事部分,周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確定。
周男主張,他有投保汽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事後他以780萬元與許男家屬和解,其中強制險已理賠200萬元,第三人責任險應理賠500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周男自願賠償780萬元金額過高,拒絕理賠。法官審酌後認為周男應賠償526萬元,扣除強制險已賠200萬元,判保險公司應理賠3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