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劈腿女友 男判賠近千萬
2014/11/10 20:16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男子劉其明不滿交往超過10年的女友劈腿,持刀殺害女友後,還揚言跳樓自殺,幸遭警方阻止被逮法辦,死者家屬對他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新北地院日前審理後,判劉男應賠給女友父母、一對女兒共928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嫌涉殺人案罪證確鑿,刑事部分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被害人家屬提告,分別須賠償死者父親225餘萬元,死者母親303餘萬元,另死者的一對女兒分別獲得200萬元,總共需賠超過9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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